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协会是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协会的宗旨是:为政府当好参谋,为企业搭好桥梁,为会员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协助政府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提供建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进行行业内部协调,维护内部公平竞争。为会员单位的企业管理和发展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组织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推动会员单位之间横向联系,组织考察学习交流。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工商执照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承认协会章程,均可加入协会作为单位会员。行业的专家、学者,承认协会章程,可加入协会成为个人会员。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具有对协会工作的监督权、建议权;
(三)享有本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各类服务活动的优先权;
(四)优先享有本协会出版的内部资料及各类信息;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向协会缴纳会费(每年六月底前交纳);
(四)如实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五)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按时完成本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物业服务项目情况登记表1份。